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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长安校区机动车辆年审并录入车牌智能管理系统的通知
2017-12-22 16:30  

 

 

 

 

各院系、各部门:

根据《members365-777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》(陕师院综【201726号)文件精神,现启动长安校区机动车辆年审并录入车牌智能管理系统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机动车辆信息登记

1.时间:20171225-201815,每周工作日。

2.地点:长安校区保卫处(行政楼120室)

二、机动车辆信息登记流程

1.凡办理车辆年审并录入信息的车主,本人须填写《members365-777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》和“members365-777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”。相关表格、承诺书在学校网站或保卫处网站自行下载。

2.学校公务车、通勤班车的年审由车辆管理部门填写《members365-777公务车、通勤班车信息登记表》,在保卫处登记备案,录入管理系统。

3.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、各单位临聘人员及外聘教师在办理相关手续时,请携带与本人名称相符的车辆行驶证原件,或能证明车辆是配偶、子女的相关证件。临聘人员、外聘教师须携带用工部门的证明材料。

4.驻校单位、居住校内的外单位人员车辆、校内经营户以及学生车辆办理相关手续时,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合同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,并按规定交纳车辆占道费

5.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信息录入的车辆,学校将按社会车辆计时收费。

6.原长安校区2017年车辆通行证同时予以作废。

 

附件:

1members365-777公务车、通勤班车信息登记表

2members365-777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

3members365-777校园机动车交通安全承诺书

 

2017122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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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:members365-777·化学与化工系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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